花季少年早恋被甩 殴打他人泄恨获刑
  • 发布时间:2012-08-08 00:00

  

     
 
     年仅17岁的花季少年雷某,被相处一段时间的女友提出分手后,为泄私恨,竟然邀约他人对女孩的亲戚进行殴打。近日,雷某和参与殴打他人的张某均被丹阳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出生于1995年的雷某,不久前从河南来丹阳新桥镇打工,并结交了一位女友。但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女孩提出了分手,对雷某的电话也不再接听。雷某觉得很受伤,想要报复一下女友,便邀约了张某等四人,来到女友所在的公司,殴打与女友有亲戚关系的另一少年项某。五名少年进入公司殴打项某之时,将车间另一少年丁某也误打一顿,致使丁某受轻微伤。

    在参与殴打他人的五名少年中,有3人不满16周岁,依据刑法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教育和处罚。而被告人雷某与张某均为16周岁以上,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案发后,鉴于雷某和张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各项损失一万余元,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丹阳法院在落实了对两名被告人的帮教措施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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