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私吞补偿款 老母无奈上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9-14 00:00
 

      私自将母亲承包的土地拆迁补偿款占为己有,老母亲多次索要不得,只能将儿子告上了法院,要求归还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08年6月,家住句容下蜀镇的王大娘承包种植的土地被纳入政府拆迁补偿的范围。经与拆迁办协商,将近80岁的王大娘得到了2万元左右的拆迁补偿款。由于不识字,王大娘便委托自己的儿子李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由李某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款。然而,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后,儿子李某却没有要归还的意思,而是借口母亲已经年事已高,不擅管理钱财,由自己代为保管。起初王大娘也表示同意,可是时间长了之后,王大娘发现儿子李某私自动用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且在跟儿子索取维持生活的费用时也比较困难,于是王大娘让儿子李某返还拆迁补偿款。而李某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王大娘一气之下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告上了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找到李某,指出了其不当的得利行为,并批评了儿子光顾着钱财而忽略了母子间的感情,李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最终经过双方协商,李某将每月向母亲返还500元,直至还清。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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