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怀揣投标保证金玩“蒸发”
某公司受委托为镇政府招标,十余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交纳了保证金。招标结束后,公司老总怀揣应当退还的百万余元保证金玩起了“蒸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迅速反映,及时冻结,老板躲不过,只得现身退款。
2012年初,镇江新区某镇政府委托某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其公开招标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十余家企业参与投标并交纳了保证金120余万元。招标结束后,该公司理应将保证金退还投标企业,但其公司老总却不见了踪影,投标公司只能找镇政府要求退还保证金。镇政府决定依法维权,迅速向开发区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的相关账户。8月30日,在收到镇政府提交材料的当天,法院即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9月5日,十余家投标企业将镇政府、该公司列为被告诉讼至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要求返还相应的保证金。
受理后案件,为尽快解决问题,该院丁卯法庭吴茜庭长当日通知原、被告进行诉前调解。因账户冻结无法使用账款,公司老总不得已只得现身也出现在调解现场。后经过吴庭长耐心明法释理,该公司老总终于答应退还被自己扣留的保证金,并当场与众原告签订了调解协议,次日,公司即将百余万元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镇政府账户上,镇政府及时退还。目前,十余家投标企业已经全部拿到了保证金。该案圆满结束。
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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