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新房屋本是件欢天喜地的事,但扬中市某村一对亲生父子却因为房屋居住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近日,扬中法院开发区法庭成功调解了该起复杂的家庭矛盾,当看到该案的原、被告终于回归亲情,老人们也有了安心的居所,承办法官深深松了一口气。
复杂的家庭关系
本案原、被告就系父子,在被告成年后,父母离异,后原告再婚重新组建家庭,为儿子带来了一位继母。但由于相处时间短等多种原因,被告对这位继母毫无感情,对于她走进的这个家庭乃至整个家族,被告从心底里是不承认的,仍认为她是一个外人。至此,对于新房屋的居住问题,被告对这位继母心存芥蒂。
父子关系剑拔弩张
该案的矛盾纠纷点就在于新建房屋的居住问题上,父母离异后,被告生母便将老房屋属于她的份额让与了被告。后来老房屋拆迁,便涉及到了诸多拆迁补偿款、重建房屋等事项,而此前原告已经再婚,于是原被告签订了协议,约定新建房屋产权归被告,被告则保障父亲和继母在新建房屋的居住权,并请来族中亲戚和村民见证。然而,房屋建成后,被告却极力阻止父亲和继母住进新房,被告不但闭门换锁,还将原告新买的家具砸烂,原告无奈只能暂时在外租房度日,房租费用让他无力承担,本想重建家庭后安心度晚年,怎想如今一个安身之地都没有,而被告对继母始终怀有猜忌和对房屋产权、继承权归属的担心始终不肯让步,使得这场纠纷始终无法化解,最终原告一怒之下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分家析产。
法官成功调解化纠纷
承办法官在了解该案的争议焦点后,先后去村委会了解拆迁事项,并寻找知情的原、被告亲戚及村民进行询问。于此同时,法官抓住一切机会做双方工作,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说理讲情,原、被告敌对的情绪逐渐消减,并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愿意让父亲和其继母在新房里居住,不再为难。
□法官提醒
不论从保护老年人的角度还是从道德的层面,子女保障父母的居住是符合社会评价并受法律约束的责任和义务,子女不应当以产权等个人经济利益去排除这项义务,老年人再婚是对自己晚年生活的安排,作为子女应当给予理解和尊重,在涉及利益问题时要谨慎合理处理,既要符合道德评价,更要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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