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审理涉老案既解纠纷更注重传播法律
“这个官司打得真值,不仅让我那死脑筋的儿子明白了孝道,还让我也学了点法律。这本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我一定好好学学!”近日,来镇江开发区法院丁卯法庭撤诉的李大爷高兴的对记者说。
李大爷现年69岁,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女儿嫁到了外地,其老伴去世后,就在儿子小李家居住。前年春天,李大爷外出探亲期间,儿子将其房内的家具及生活用品腾空,致使李大爷无法居住,后经亲朋、村委等多次调解均未果。自己有家却不能回,李大爷一肚子气无处可撒。当年6月,他一纸诉状将儿子诉至丁卯法庭,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
丁卯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万保华一方面传唤其儿子小李,向其讲明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律义务。否则,不仅会受到道德地遣责,法律也将通过判决来强制其履行义务,并对小李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通过法官释明法理、讲通情理,儿子小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万法官也向李大爷讲明,法律会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还主动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送给他,让他了解法律的规定。同时,又劝解他说,儿子只是一时的糊涂,才犯了错,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家和万事兴,如果儿子能主动改正错误,就原谅儿子吧。李大爷看到万法官对自己的事这么上心,不仅积极帮自己解决问题,还让自己学到了不少有关赡养方面的知识,很是感动,遂撤回起诉,放弃索要养老费,继续跟其子一起生活。
这起官司不仅让李大爷消了气,还激起了他学习法律兴趣,原本每天无所事事的他,忽然焕发了精神,一改往常往日的清闲,捧起法条看了起来。遇到小区里发生小磨小擦,还帮着调和调和。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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