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润州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少量大陆版人民币换取大量台湾版人民币诈骗案件。
被告人朱辉、朱资、郭金三人曾系一个牢房的狱友,很是投缘,眼看刑期已满,即将释放,出来后又身无分文、无一技之长,干些什么呢?于是三人思来想去,打算重操就业,再干几场收手。主意一定,三人遂开始谋划分工。由于三人都说一口福建口音,冒充港台口音有几分相似,灵机一动,于是约好,由被告人郭金冒充受台湾政府委托来扶持大陆企业以及做生意的“马老板”,宣称用20万元的大陆版人民币可以换取100万的台湾版人民币,并宣称这种台湾版人民币在大陆可以自由流通,银行的验抄机都无法实别,被告人朱辉、朱资自称找马老板“买货”的陈老板、刘老板,以这种手段来骗取钱财。三人谋划好后,分头各自寻找“猎物”,经过筛选,很快本案两名被害人进入了三被告人的视野。“猎物”上勾,各式人物粉墨登场。三名被告人用上述方法,骗得被害人林某、巫某共计人民币17万多元。得款后三人进行了分赃。
事后,两被害人越发觉得不对劲,感觉上当受骗,先后报警,被告人朱资、郭金被抓获并被判刑,被告人朱辉在逃,后经公安机关上网追逃,朱辉投案自首。
润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考虑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又系诈骗罪累犯,同时考虑到与另两名同案人的量刑平衡。最终判处被告人朱辉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六万元的刑罚。
当前,此类诈骗案件比比皆是,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本案三被告人合伙下套,寻找目标均为法律意识淡薄且柔弱温情的女性。法官提醒大家广大市民注意防范意识,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贪图小利且盲目轻信,以免酿成大祸。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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