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帮朋友打架 一脚踹掉六万五千元
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口角不可避免,但是双方需要理性对待,千万不能意气用事。章某为了朋友“义气”动手打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日前,扬中法院审结该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被告人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同时赔偿被害人六万五千元。
2013年2月22日20时30分左右,在该市新坝镇某饭店门口,被害人严某酒后因口角与过往车辆内的薛某发生争执,引发薛某与严某一行人的互殴。被告人章某见朋友薛某与人争执、互殴,遂参与其中,并将严某等人拽倒在地。章某准备离开时,见薛某又与严某等人争执起来,他过去查看时被严某抓住衣服,在拉扯中,严某咬了章某的手指,章某一时气愤踹了严某两脚,第二脚踹在严某的小腹上,致使严某膀胱破裂。被害人严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章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先后共计赔偿给被害人六万五千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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