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劳教本性不改 锒铛入狱自食其果
  •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

 

    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周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查,被告人周某早在2008年就因寻衅滋事,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又因寻衅滋事,在2010年被某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一年,2011年才被解除劳动教养。可以说周某的历史早已劣迹斑斑,可是他经过拘留经过劳教,不仅不思悔改,更是变本加厉越加猖狂。

    2013年2月的一天,周某又来到自己常玩的游戏厅玩游戏。后发现自己的兄弟刘某与别人起了争执,刘某向周某谎称自己被被害人殴打,周某听了不禁热血上涌,摩拳擦掌想为自己的兄弟出头报仇。于是,周某先脚踹被害人,后又持皮带、砖头等物在网吧附近追打被害人,致使被害人的头部、面部等部位受伤并住院治疗。

    周某被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逞强斗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于是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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