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审结该院首起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政案…
张某因在互联网上多次发布具有煸动性的不当言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张某不服遂诉至本院,目前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这也是润州法院行政庭受理的首起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原告张某以网民“卧辛尝胆”的名义多次在其经营的店铺里先后在互联网”镇江网友之家”-“百姓话题-梦溪论坛” (http://bbs.my0511.com/f152b)上,发布煽动性不当言论,所发帖子被网络大量点击查看,多人多次回复。后张某被镇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网警大队查获,并认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原告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审理中,张某对自己发帖等言论认为其只是对一些新闻媒体报道的拆迁新闻进行了转帖和发表自己的一些言论,并没有虚构事实和散布谣言,其行为不构成虚构事实和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错误,要求撤销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
润州法院在审理中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张某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煽动性言语,同时被大量点击、查看、回复,已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公共秩序。被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润州法院据此作出判决,维持了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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