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肉计”自认高明,到头来自欺欺人
  • 发布时间:2014-01-08 00:00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张某、李某某、汤某某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2年11月下旬的某天,三被告人事先商定对被告人汤某某的朋友吴某某使用“苦肉计”:由被告人李某某、张某以口头威吓,殴打等方式假装向被告人汤某某讨债,以此威吓吴某某,使其因受到惊吓而自愿替汤某某“还债”解围;若吴某某不就范,则由被告人李某某、张某强行拿走吴某某随身所带财物。同月27日19时20分许,某宾馆208号房间内,一切都按照三人事先设计好的剧本上演。最后,由于吴某某不就范,被告人李某某就强行抢走了吴某某随身所带的财物(合计21568元)。

    机关算尽“假”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三被告人自认手段高明,最终却使自己深陷囹圄。他们的下场警醒世人,害人之心不可有,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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