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办酒晚宴被改为午宴 酒店应承担主要责任
结婚办酒订晚宴被改午宴,新郎新娘怒上法庭讨说法。日前,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妥善调结了该案。酒店赔偿新郎新娘10000元。
2014年2月7日,王小姐与未婚夫在镇江新区某酒店预订了2月16日晚餐20桌婚宴酒席,并交了2000元定金。2月11日,她再次来到酒店确认酒席菜单时,发现酒店将2014年2月16日晚餐用的二楼餐厅已订给他人,给她安排的竟然是中餐。对此,酒店方解释,当时工作人员登记的就是中餐,现在也没法调换成晚餐了。喜帖发了,婚庆公司也预定好了,可吃喜宴的地方还没有着落,王小姐心里非常着急,多次找酒店协商不成,遂起诉到开发区法院。
法院受案后,马上组织双方调解。王小姐要求终止合同,加倍返还定金,另赔偿因预付婚庆公司的定金损失10000元。酒店方解释,订单上并没有写明是晚餐,因此双方都有责任。对此,法官认为:有合同的看合同,合同上不明确要看民俗。新区的民俗是婚宴一般设在晚餐,这是酒店工作人员应了解的起码知识。晚餐婚宴误订为午餐,酒店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大成功调解协议,终止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另补偿王小姐经济损失3000元,当场兑现。
来源: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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