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京口区法院审理了两起诈骗在校大学生钱财的案件,在同一天的前后两小时内,两名被骗学生被同一伙犯罪嫌疑人利用相同且十分简单的诈骗手段,分别骗取14000元和16000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冰、李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十个月并处罚金。而赵华和孙默、张丽的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中。
同是1983年出生的赵冰和李强一直无业,在安徽老家混迹社会。无所事事之余,结交了一批前科累累的朋友,并通过他们学到了不少骗钱的把戏,在他们看来,这些不劳而获的捷径有一种特别的吸引力。于是二人和赵冰的哥哥赵华,还有同乡孙默等人合谋到广东、江苏等地实施诈骗。曾在2009年,几人就因伪装成大学生行骗而获刑。刑满释放之后,这伙人并没有改邪归正,而是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由于年龄增长,赵冰他们认为再扮大学生已经不够逼真了,但有了前面的经验,让他们觉得大学生是既有钱、敢花钱又单纯好骗的群体。于是,2013年8月的一天,赵冰等4人来到江苏大学,趁着秋季开学大学生们都带着学费的时机行骗。
出发到镇江之前,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冒充天津三星工作人员,先是由李强委托天津的朋友购买了一张不记名电话卡寄给李强妻子张丽,再由赵冰准备了一个假的车牌,4人驾车从高速公路镇江出口出来之后,便换上了假车牌,并打电话告诉张丽打开天津号码的手机,随时准备接电话配合他们实施诈骗。
到江苏大学当天的下午6点,赵冰和李强两人一组,将目标锁定到独自在校园内行走的女大学生金名身上,赵冰在车上对金名招手,问她是不是认识某个老师,金名说不认识,后赵冰谎称自己是天津三星公司到上海出差的,但是在镇江吃饭的时候被人从车上偷了手机和钱包,到江苏大学来找一个认识的老师未果,便向金某借手机打回公司。
赵冰拨打了事先准备好的张丽的天津号码,表示希望公司派人过来接他们,后将电话交给金名,张丽告诉金名自己是天津三星公司的老总,赵、李二人是自己公司的员工,一会儿公司会派附近的人过来帮助他们,希望金名能够陪二人等电话。
金名相信了张丽的话,几分钟后,赵冰说公司要转账过来希望借金名的银行卡,还要她查询一下余额,以防多取了金名的钱。一心想着帮助他人的金名对此深信不疑,将自己的银行卡号以及余额告诉了赵冰。赵冰再次给张丽打电话报卡号,目的是为将卡号报给车上的李强,让李强转账到这个账户。
随后的半小时内,赵冰不停地对金名撒谎,告诉金名由于公司账户这个时候不能对个人账户转账,现在钱到不了账,而自己着急到上海去谈生意不能耽搁太久,希望先把金名卡上的钱借过来用一下,到时候公司会把钱打到金名账户上。
金名虽然心有疑惑,但毕竟涉世未深,帮人帮到底的念头一闪而过,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报了出来,并且将银行卡交给了赵冰、李强二人,后由李强到银行ATM机上将卡内16300元全部取出,在将金名送回学校后,赵、李二人便再无音讯。
在金名被骗的同时,赵冰的哥哥赵华和同乡孙默也在江苏大学校园内采用相同的方式,成功骗得女大学生蔡灵银行卡内的14000元。
案件提醒广大学子,对于陌生人,要尽量避免任何金钱上的往来,在校园内遇到陌生人搭讪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求助,尤其是对方提出借电话或是银行卡时,更需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要时拨打110报警。(本文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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