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的李某嗜好赌博,在学车途中,经由教练陈某的介绍,认识了“逢赌必赢”的老肖。两万元的赌资交由老肖后,老肖不赢反输。不甘心的李某纠集他人以索要输掉的赌资为由,对陈某、老肖二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长达十二小时。日前,扬中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依法对三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安徽无业女子李某自2005年来到丹阳打工,2013年初在丹阳报名学驾驶,但是一关都没有通过。2013年7月初,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在谏壁搞驾驶外训的陈某。李某平时喜欢赌博,陈某得知李某嗜赌的爱好后,便告诉李某他认识一个逢赌必赢的人,只要李某将钱交给这个人“操作”,必定每次都能给她赚钱。陈某还向李某承诺,如果他们输了钱,出了赌场就将输掉的钱通过银行卡打还给她,李某信以为真。
在陈某将口中声称“逢赌必赢”的老肖介绍给李某认识后,李某先后于2013年7月15日晚上和16日下午将老肖带至朋友家中赌钱,并在开赌之前将赌资两万元交给老肖作为本钱。谁知老肖不赢反输,最后将两万元赌资输的只剩三千多元。被告人李某十分不甘,要求老肖为其赌最后一次,老肖不愿再赌,要求离开。
李某眼见老肖想抽身离开,既不愿再赌赢回本钱,又拖拖拉拉不愿还钱。后李某于2013年7月16日18时许纠集弟弟小李、朋友小谢等人,以索要输掉的赌资为由,在扬中市西来桥某度假村一房间内,对陈某、老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时间长达十二小时,期间对二人还实施了扇耳光、用刀恐吓等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小李、小谢基于共同犯意,以殴打、用刀恐吓等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系共同犯罪。且经查,被告人李某曾因犯交通肇事罪,于2014年1月20日被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扬中法院遂作出如下一审判决:撤销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13)丹刑初字第783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李某缓刑的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与交通肇事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小李、小谢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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