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产生幻觉 怒砸“肇事”车辆
  • 发布时间:2014-08-08 00:00

 

    因为酒喝多了产生幻觉,以至于在过马路时摔倒后认为是过往的车辆撞倒了自己,于是拿起手中的酒瓶朝车子砸去进行报复,结果造成车辆毁损。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4年3月的一天傍晚,被告人郭某在大街上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以前的同事王某,一阵闲聊之后,两人相约到王某的家中喝酒。大概晚上6点多钟的时候,郭某喝完酒后从王某家中出来,手里还拿着喝剩下的小半瓶酒。当在句容市华阳镇凌云大酒店附近横穿人民路时,被告人郭某因不胜酒力不慎跌倒,迫使离郭某还有5、6米远的一辆小轿车紧急停车。因酒后产生幻觉,被告人郭某误以为是被刚刚紧急停车的被害人李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遂产生报复心理,于是拿起手中的酒瓶走向前将该轿车前挡风玻璃等处砸坏。后酒喝多了的同事王某也赶到现场,误认为是被害人李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了郭某,于是打电话报警。此时,郭某和王某你一句、我一句大声的聊了起来,并声称要找人收拾李某。李某以为是遇到了碰瓷的人,见势不妙,吓得赶紧逃离现场。幸好路边的目击者和马路旁边商店的监控还原了事情的整个经过。经鉴定,被毁坏小轿车损失计价值人民币9200元。事发后被告人郭某在现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的犯罪事实。被告人郭某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得到了对方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于是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来源:句容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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