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妻少夫闹离婚 法官调和好如初
  • 发布时间:2014-09-05 00:00

 

  俗话说得好:“猜疑是谋杀婚姻的凶手。”近日,一对特别的夫妻因为猜疑来到丹徒法院要求离婚。

  妻子张女士今年50岁,丈夫王先生今年40岁,因工作关系于2005年认识。随着接触的增多,两人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相恋,甜蜜的感觉掩盖了年龄的差距。2006年开始,两个相爱的人不顾家庭阻力共同生活在一起,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随着感情归于平淡和年龄逐渐增长,张女士的不安全感与日俱增,时常怀疑王先生有外遇,并为此经常吵闹。就这样磕磕绊绊过了八年,两人终于决定领取结婚证。可张女士并未因此安心,依然对王先生捕风捉影,制造矛盾。王先生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来到丹徒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审理该案后认为,张女士与王先生是自由恋爱,而且相识同居生活多年,双方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目前虽有矛盾,但只要双方能珍惜已有的夫妻感情,在今后的生活中互相关心,充分理解,是可以和好的,故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宣判结束后,法官又耐心做夫妻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双方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摒弃前嫌,相互信任,重新经营婚姻生活。在法官的循循善诱下,夫妻俩触动很大,终于和好如初。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