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中将狱友打伤 数罪并罚延长刑期
顺口“国骂”引发狱友冲突,一人被打成轻伤,另一人则被数罪并罚。近日,润州法院审结一起服刑人员伤人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将之与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六年一个月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2年11月,吉林籍服刑人员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至2021年6月20日止,后被送至江苏省某监狱服刑。
孙某在服刑中,循规蹈矩,接受改造,两年多来没有违反服刑制度的行为,眼看马上就可以减刑,可他偏偏在这关键时刻捅了娄子。
2015年4月25日18时许,孙某与其他同监室的服刑人员吃完晚饭,看到监室地面上掉有剩菜还有菜渍,于是就让吴某打扫干净,吴某口头上应承,却没有行动,孙某喊了三次,吴某仍说等一下再扫。
孙某认为吴某太不给自己面子,怒气直往上冒,平时的口头禅,一句“国骂”脱口而出,没想到吴某也不是善茬,回头就骂了孙某一句,孙某更是怒火中烧,直接一拳打在吴某面部鼻梁处,造成吴某双侧鼻骨骨折伴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吴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事后,孙某随即被监狱隔离调查,在讯问过程中,孙某对打人一事供认不讳。后孙某与吴某达成了赔偿1500元的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了吴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如实供述并取得了吴某的谅解,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