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沟通致被骗 诉前调解化纠纷
  •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

 

  4月15日早晨,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群形色匆匆的人,声称双方都是受害者,需要法院调解。调解员朱沪生了解情况后,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申请人洪飞通讯器材经营部与被申请人时尚生活通讯器材经营部是两家不同的手机专卖店,均是此案的两个受害人。

  洪飞通讯店员称,原店员陆某打电话说有人要买手机,并告知要买手机的陈某的联系方式,叫我们直接联系他。于是我便直接电话联系了欲购手机的陈某。陈某说,江州一号对面一个苹果手机店(即被申请人时尚生活通讯器材经营部)没有(iphone6s plus 64g)手机,叫我送4台到该店门口,有人来拿。

  时尚生活的老板称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说公司有四台手机要处理,两台金色两台粉色,每台5700元,如想要,会让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送来。

  洪飞通讯店员按照陈某的要求带着四台苹果手机来到江州一号对面的苹果手机店门口等。时尚生活老板看到店门口站着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人,并看到电瓶车上放着4台苹果手机,与电话所说一致,并招呼进店。在验证外包装时,发现有一台疑被拆过,还电话联系了陈某砍价200元,四台共计22600元。验证完四部手机后,时尚生活老板便将钱打进陈某指定的支付宝账户,洪飞通讯店员在店等了约20分钟见款仍未到账,便打电话给陈某,陈某的电话无法接通,双方才知道被骗,随即向所在派出所报警。对双方之间的财产损失纠纷派出所告知到法院处理。

  调解员在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纠纷事实后,分析双方受骗各自原因及问题所在,认为在事情的整个过程中双方只相信电话联系人陈某,之间未作任何沟通,完全陷入骗子陈某事先设定的骗局中,对被骗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均有责任。在调解员的分析下双方均已认识各自的疏忽,达成各半承担22600元手机款的调解意见,被申请人当场将四部手机返还给申请人,申请人通过手机支付宝付给被申请人11300元。

  此案的发生也给老百姓一个提醒,在商品买卖中每个环节都需谨慎,买卖双方要多加沟通,以防出现类似纠纷。

 

来源:扬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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