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投罗网 男子凌晨醉酒驾车去派出所“办事”
  • 发布时间:2018-08-15 00:00

 

  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是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可是有些人却偏偏抱着侥幸心理饮酒甚至醉驾。近日,丹徒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自投罗网”的危险驾驶案。

  2018年4月13日凌晨2时许,徐某醉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一家饭店行驶至上党派出所,要求值班民警为他办理户籍业务,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1毫克/100毫升。归案后,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文中人物已化姓)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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