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练成“神枪手”非法买卖弹药获刑
  • 发布时间:2019-01-24 00:00
 

  男子为练枪法,先购气枪、再购弹药,最终触犯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近日,丹徒法院刑庭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买卖弹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两年前,被告人王翔在淘宝搜索“恒压阀”时,在一家销量较高的店铺评论区内,看到有人留言“需要气狗请加微信”。自小迷恋气枪的王翔立刻猜到“气狗”就是气枪的意思,于是通过加微信、转帐的方式,以3800元的价格购得“秃鹰”气枪1支。2017年7月18日,王翔又向他人(另案处理)购买铅弹1000发。购得气枪和弹药之后,一心想成为“神枪手”的王翔经常去偏僻的地方,对着树枝、树叶练习枪法。2018年3月,公安机关在一次摸排非法买卖弹药线索时,发现了王翔的购买记录,于是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告人王翔所购买的气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气枪铅弹的枪支,所购买的铅弹是0.57cm气枪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翔非法买卖弹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扣押在案的长管气枪1把,气枪弹43颗、枪丝2卷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吴俊猛):国家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严厉禁止个人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5条的相关规定,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的,分别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买卖弹药罪。本案中,被告人非法买卖气枪一支,气枪铅弹1000发,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所以,在这里也提醒各位市民朋友,如果爱好射击,可以选择到正规场所进行训练。

  (文中人物已化名)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