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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0-12-03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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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下午,镇江中院联合润州法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益民、行政庭庭长肖雄,润州法院副院长徐根法、行政庭庭长赵江出席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代表和数十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镇江中院岳益民专委发布了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情况。自2019年12月1日全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润州法院集中管辖以来,润州法院受理原由其他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382件,开展巡回审判226件;镇江中院行政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34件,共审结各类案件335件。

岳益民专委介绍,一年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收获满满:镇江中院一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一篇案例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一篇论文发表于最高人民法院编辑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努力打造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镇江品牌和镇江经验。

以加强工作保障为切入点,不断优化机构、配强队伍

为建设高水平的集中管辖行政审判队伍,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将润州法院行政庭升格,行政庭庭长任院党组成员,从全市法院遴选四名优秀法官和法官助理到润州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为润州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奠定了基础,相关经验得到省法院肯定,并在《2020年全省行政审判工作要点》中予以全省推广。

以完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合力

为破解集中管辖可能带来的不方便群众诉讼、不利于矛盾化解等问题,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集中管辖法院与属地管辖法院职能定位,着力建立健全集中管辖法院与属地法院的协作配合机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作机制的制定和实施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充分肯定。

以服务“三高一争”为出发点,积极履职尽责、延伸职能

严格贯彻落实“一案一建议”制度,积极向行政机关、企业发送书面司法建议,协助市县两级政府培训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报送的《2019年度镇江行政审判年报》被市委马明龙书记批示肯定。贯彻落实省法院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要求,专门制定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与江阴法院会签《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镇江地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共建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区(镇江征润州)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修复基地协议》,为环境资源管辖法院提供庭审保障26次,协助管辖法院为19件案件的112名被告人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协调本地行政部门承担法律援助费用10万余元,向财政拨付生态修复基金166万余元,不断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得到省法院的肯定。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长江十年禁捕、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全力服务美丽镇江建设。

发布会上,镇江中院行政庭庭长肖雄、润州法院党组成员、行政庭庭长赵江就媒体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后,省院行政庭副庭长刘军受邀为全市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人员作专题培训。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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