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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 发布时间:2022-02-18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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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镇江法院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中院召开。发布会上,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鲁宽介绍了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为镇江城市信用建设排名创新高的履职担当和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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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开展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协同攻坚,灵活运用“激励+惩戒”措施,共帮助2605家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

积极谋划,强化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统筹协调部署,将其列为一把手院长“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设立了专项行动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由各法院负责本院单独纳失的企业退出失信工作,市中院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存在多次被纳失和交叉纳失案件的统一管理。外“合”政府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攻坚。与镇江市信用办密切配合,坚持“属地治理、法院指导”的原则,积极推动各市(区)政府召开专项治理会议,压实地方乡镇街道的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综治网格力量,形成多层级、宽领域、高效率运行的工作态势。

高效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对被纳入到修复范围的失信企业,按照经营现状分类制定修复方案,做到“一企一策”,并梳理出“帮扶清单”“约束清单”和“退出清单”。对有履行意愿的失信企业,会同政府部门,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召开执行当事人债务协商会,充分沟通后,达成和解,直接帮助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对拟退出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时向该案件申请执行人发出财产线索提供通知书和退出失信决定书,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知情权和异议权。

创新举措,完善长效机制。对积极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及时向其出具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引导激励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立案前向当事人送达《督促履行通知书》,执行立案后送达执行通知书和预纳失、预限高通知,全流程提醒被执行企业及时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建立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对拟采取失信惩戒措施的企业,视情给予1-3个月履行宽限期。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发布的失信企业名单数量同比降低了62.1%。

随后,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巧林发布了企业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市信用办副主任朱永新介绍,企业信用修复这项工作镇江全市共退出了3646家,镇江法院单独完成了2605家,镇江法院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市委马明龙书记的批示肯定。

市中院新闻处处长孙彩萍主持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华日报、江苏经济报等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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