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镇纪发〔2019〕30号
各市、区纪委监委,镇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镇江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切实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纠正“四风”永不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4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呈报的相关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反“四风”取得显著成效,望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9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强新时期作风建设进行部署。“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充分认清“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二、迅速贯彻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镇办发〔2013〕120号),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述责述廉、履责记实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深挖根源、立行立改。要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要综合运用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申纪律要求、强化底线思维,不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三、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既要紧盯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农家乐”、私人会所等接受吃请,以干部职务、岗位变动为名搞迎来送往和聚餐饮酒,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违规吃喝问题,又要聚焦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开展监督检查。要优化检查方式,严格执行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联动督查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四风”问题线索。要提升检查质效,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和各类消费记录平台、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大数据资源,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线索;要紧盯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权力节点,组织开展市级机关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作风建设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
四、坚持挺纪在前,强化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重要节点纠正“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紧盯具体问题线索,跟踪媒体舆情反映,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持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规违纪的,不论职务高低,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要加大“四风”问题问责力度,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事人的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倒查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对履责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督促职能部门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建立完善具体规定,为深化作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元旦、春节前夕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举报邮箱:jszjjsf2019@163.com。
中共镇江市纪委
镇江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2月20日
上一篇: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的实施办法(试行)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