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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案归一:巧解“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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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司法亲民”点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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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新区大港街道的王阿姨遇到一件烦心事,因楼上邻居装修房子致使自己家卫生间渗水,几次交涉无果后,她想到打官司,但又听说打官司找律师的费用很高,最终还不一定能赢。如果不走诉讼之路,眼前这僵持不下的事态似乎还真解决不了。内心倍感纠结的王阿姨,抱着试试看的念头走进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法院立案庭庭长祁德胜接待了王阿姨。耐心倾听完当事人讲述之后,经验丰富的祁德胜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并不非要法庭上兵戎相见的普通民事纠纷。随后,他召集王阿姨的楼上邻居,进行现场调解,短短一个小时,双方就握手言和,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
祁德胜向记者介绍,民事诉讼的案情或许百案百般,但它们之所以由常态纠纷一步步“恶化”成司法诉讼,大多源于双方当事人在互不相让的本能意识支配下,弱化综合理性考量,放大自我感性诉求。矛盾到了貌似不可调和的地步,诉讼成为他们权益表达与权益救助的最后一道防线。祁德胜说,其实相当多的民事纠纷,通过以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力量为第三方,实施居中调解,完全可以将矛盾化解在案外、消灭在源头。调解的要点就在于,以“旁观者清”的观察视角,准确权衡双方当事人的核心利益,有的放矢地解开他们日积月累的“心结”。“心结”一解天地宽,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记者了解到,在开发区法院,类似于王阿姨诉前调解成功的民事纠纷不胜枚举。一度差点成为“被告”的小韦,打心眼里发出这样一句心声:“谢谢法官,您可是救了我!”
原来,小韦与女朋友小蔡到了谈婚论嫁之时,遭到双方父母的竭力反对。为要挟父母,小蔡多次采取极端方式抗议,不但没改变父母的态度,反而让他们迁怒于小韦及其家人。小韦一气之下将小蔡打伤,被女方起诉到法院。
法官受理此案后,感到当事人小韦的不良行为系一时情绪冲动。基于此,立案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取得联系,尝试对此案进行调解。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的父母请来,具体分析了两人的感情基础和现实处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父母思想最终发生转变,不仅原告撤诉,而且这门婚事一路绿灯。
据介绍,截止7月底,开发区法院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745件,最终调解成功621件,成功率达到83.4%,有效避免了大量基层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该院院长高国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要想做到巧手解开百姓“心结”,重要前提是自己得用“心”去解,以一颗真诚之心赢得百姓信赖。
高国华说,理念层面上首先要树立“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最大程度地让司法贴近群众、走进群众,让司法亲民、利民、便民、护民。司法走进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和实践形式。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始终不渝地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各项基础工作,致力于营造轻松的诉讼环境,打造亲和法院、亲和法庭、亲和法官的司法形象。
制度层面上,开发区法院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让“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实实在在的贯彻。记者了解到,在这家法院,并没有设立通常的“院长接待日”,而是实行院长、庭长、法官层级接待制,全天候敞门接待,并形成接待群众来访的三个“10分钟”工作法,即:10分钟倾听诉求、10分钟了解情况、10分钟提出处理意见。
只有做好“为人民司法”,才能让司法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据介绍,开发区法院成立4年来,涉诉信访已连续4年保持全省最低。高国华指出,在经济社会转型、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司法工作中充分发挥好诉前调解的“润滑剂”作用,以最大的柔性、最小的成本化解基层矛盾,是司法职能与时俱进的丰富与延伸,其意义并不止于就案论案,更重要的是战略价值上体现积极的社会担当,促进社会平稳转型、和谐转型。
来源: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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