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党建文化 > 创先争优

镇江中院获评“镇江优秀网络发言人单位”
  • 发布时间:2012-09-28 00:00

 

   在昨天召开的长三角网络媒体峰会暨金山网十周年庆典仪式上,镇江市中级法院被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予“镇江优秀网络发言人单位”称号。这是镇江中院继2010年9月获“2009-2010年度全市网络发言人十佳单位”后,再次因网络发言工作出色在全市115家网络发言人单位中脱颖而出。

    2009年初,镇江中院依托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建起网络发言人制度,按照职责范围,在“市法院”版块对市民在“镇江论坛”对镇江法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导向性、亲和性、简洁性的原则进行回复。规定,对于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发帖3小时内初步回应,3个工作日内正式回复,如需延长回复期限必须和发帖人解释清楚。全市各法院相互协作,积极回应,共受理、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741个,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