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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司法助推诚信镇江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2-11-29 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关于推进“诚信镇江”建设要求,镇江中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引导和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方法,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司法助推“诚信镇江”建设项目,有力提升城市软实力。

    去年底,镇江中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努力提升“诚信镇江”品牌的实施方案》,对开展司法助推“诚信镇江”建设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规制对象等具体举措作出规定和安排。《方案》被省法院《院办通报》全文刊载并转发全省法院学习借鉴。今年以来,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

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风向标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引领社会诚信

    针对信用卡透支久拖不还现象,出台《当前商事审判金融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分析》,有效扼制透支不还的失信行为。针对金融行业存在的某些不诚信现象,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防范银行风险的司法规范和引导》报告,制作金融风险案例提示,引导诚信经营。加大对涉案交易中当事人设置合同陷阱、故意违约等失信行为的制裁力度。针对诉讼中的虚假陈述、伪证、转移或隐匿财产等不诚信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通过审理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形成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规模性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年内,扬中法院刑庭被省法院评为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建立“法官寄语”制度,对赡养、个人借贷、拖欠工资等严重失信案件,在裁判文书后附上法官寄语,教育诚实守信,履行法定义务。

倡导达成知识产权“镇江共识” 带动文经商引导诚信经营

    针对辖区内知名大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状况,中院积极倡导,与市知识产权局等8个行政执法部门以及辖区恒顺醋业等20家知名企业共同签署镇江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镇江共识”。“共识”的签署在全社会有力引领了商业活动中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经营观。

全面拓展巡回审判方式 使司法助推诚信建设覆盖全市每个角落

    完善巡回审判网络建设,选择涉诚信案例就地巡回审判,吸引群众参与,就地曝光不诚信行为,有效制裁和预防不诚信行为。共设立巡回法庭20个,固定巡回审理点51个,流动巡回审理点100多个,建立起覆盖全市大部分集镇和村庄的网格式巡回审判格局,使司法助推“诚信镇江”建设覆盖全市每个角落、各个领域。今年以来,共巡回审判23467次,审结案件19846件。

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前指导 促进行政诚信

    对行政机关的决定、决策及制定规范文件等具体行政行为变“事后建议”为“事前建议”,预防矛盾纠纷,促进行政诚信。通过向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形式,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政府公信力提升。

创新执行工作各项机制 推进诚信建设倡导守法诚信氛围

    建立“执行工作110机制”,通过举报电话、悬偿执行,解决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难寻等问题。健全威慑联动机制制裁执行失信行为,在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银监委镇江监管分局联合出台文件的基础上,加强与工商、土地、房产、银行、证券、税务等部门相关诚信信息系统的充分对接,探索推出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举措,有效规制失信行为。实行失信曝光制度,规定对12种失信情形的被执行人信息通过媒体公开。

主动与刑罚执行机关实施联动 激励诚信履行生效裁判

    与辖区四家监狱、七家看守所座谈实施联动机制,制定《意见》,刑罚执行机关在提请减刑、假释前,先对罪犯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裁判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法院对报告进行审查,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予以从宽掌握。此举对于解决财产刑空判现象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加大司法宣传营造诚信氛围 将诚实守信理念植入社会人心

    发挥司法宣传导向和辐射功能,加大对诚信原则及涉诚信案例的宣传比重,选取赡养、个人借贷、拖欠工资等贴近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例在报纸、杂志、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布,着力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法治意识。

    中院和全市七家基层法院年内全部开通互联网官方网站,通过组织网络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有计划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扬法治,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中院被评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

    一年来,通过对司法助推“诚信镇江”建设项目的全力推进,假证、滥诉、谎言等不诚信诉讼明显减少,涉及合同、交易等不诚信案件下降幅度明显,对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明显上升。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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