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小红被评为润州区“十佳勤廉干部”
近日,润州区委对润州区“十佳勤廉干部”进行了表彰,润州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小红获得表彰。据悉,此次表彰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牵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经过推荐、评审、审定、公示等程序,全区共有10名同志被授予此项殊荣。
陈小红同志自1997年独立办案以来,审结的案件1500多件,其中有很多是新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上诉案件无一因主观原因发回重审和改判。2011年担任行政审判庭庭长后,在润州法院行政诉讼收案数为全市第一的情况下,全庭连续两年案件结案率100%,无一件发回重审和改判。
该同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秉公办案,廉洁自律,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办关系案、人情案,更不办金钱案,不拿原则做交易。由于该同志始终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手中的审判权,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受到群众一致称赞。在她担任行政庭庭长以来,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职”的职责,每周一全庭坚持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全庭同志的政治素质,确保庭室所有人员无一违法违纪行为,管理的庭室形成一支积极向上、勤政廉政的精干团队。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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