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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州法院获评2015年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 发布时间:2015-12-14 00:00

    

    日前,通过单位自查、市级初步验、省级现场复核,润州法院顺利通过评价验收,被评为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近年来,润州法院高度重视节能工作,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从理念节能、技术节能、组织节能三方面入手,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领导,年初制订了《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强化措施,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光盘行动”等主题的各项活动,领导小组协同监察室定期对各部门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增加投入,推广节能设备,改造和淘汰能耗高的设备。2015年该院能源消耗较去年相比综合能耗下降3.1%,水电油气下降4%左右。

    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该院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强化节能意识,提高节能成效,进一步推动节约型单位建设。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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