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和“理念”:我的教学工作新挑战

作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的参与者,我被江苏省高级法院派到武汉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10月中旬在省法院、镇江市中级法院领导关心和安排下,来到了美丽的武汉大学,开启了我人生的一段新乐章。法学院领导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非常关心,安排住在留学生公寓楼,距离法学院、食堂都非常近。另外,还为我专门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为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了非常好的便利条件。
通过与法学院一些老师的多次接触,可以感受到,法学院老师对法官承担教学任务充满了期待,这让我倍感挑战和鼓舞。结合我多年审判工作经历,法学院安排我担任2014级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民法专题教学任务,两个班,学生合计87名。结合我多年审判工作的经验总结、切身感悟及在南京大学读博期间对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渴望,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感召下,了解学生在未来的法律实务中应当掌握什么,在教学中,我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我梳理了个人所承办的案件,同时也收集了审判业务部门的一些典型疑难复杂案例,从请求权基础入手,引导学生在法律框架下讨论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尤其是法律出现空白或互相冲突导致适用上困难时,要能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脉络、主流价值观等基础上善于解释法律,做到立足法律,又能超越法律。同时,与学生适当地进行互动交流、探讨。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的理论研究,进行提炼和升华,让学生们能够对争议焦点及如何处理有一个全面了解和把握,以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之效,这些深受学生们欢迎和喜爱。令我欣慰的,也是出乎我的意料,虽然学生是新生,但在我的启发和引导下,讨论阶段学生表现得非常积极、活跃,让我对教学任务的完成更加充满了信心。
籍此,请领导和同事们放心,我这边工作和生活一切安好。同时,欢迎领导和同事们在百忙之中,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参观指导!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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