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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破产案件“案结事了人和”
  • 发布时间:2014-11-19 00:00

     1994年我通过招考进入润州法院工作后,一直在经济庭(后改为民二庭)工作。1998年我开始独立办案,至今已经办结商事案件1800多件,成为法院目前资历最老的商事法官。2013年1月,我被组织安排到金山湖法庭工作,在收拾卷宗办好交接手续后,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近20年在商事审判一线的酸甜苦辣涌上心头,这里面有遇上疑难棘手案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迷惘,有被当事人误解甚至无端指责的委屈,有天南地北出差办案导致家人的埋怨,但更多的是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助力企业重获生机的快乐,而初次处理一起棘手破产案件的情景,更是深深烙在我心间。

    2009年,我接手了一起市中院指定的钱某某申请镇江某混凝土公司破产一案,这也是新的《破产法》实行以来润州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破产案件。

    在初步了解案情后,得知这家公司系由香港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系台湾人。该公司在被申请破产之前,早因经营不善,引起多起诉讼,并于2008年年底即已处于歇业状态,无人管理,公司管理层也早已人去楼空,资产基本被处置殆尽,并且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养老金、医保金,致该公司工人多次组织到市中院和市、区政府上访。

    接手案件后,我感觉“压力山大”,破产纠纷案件以前从未涉及,新的《破产法》刚刚出台,被申请破产公司“一摊子烂债”的实际状况,连续几个晚上我都很晚入睡。面对几十名工人渴望法院为其讨回工资、养老金和医保金期盼的眼神,我只能在艰难的条件下将案件向前推进。

    我多次联系该公司的职工和管理人员,希望他们能够提供一些线索,帮助破产管理人查找到财务账册的下落,但很遗憾,公司的财务资料一点下落都没有,案件审理陷入困顿中。

    那段时间,我拼命喝咖啡,帮助自己厘清思路。我开始四处奔波,首先从工商管理部门查找该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该公司股东是否有抽逃出资的情况,随即又赶赴车管所、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查找登记在该公司名下的有关资产情况。即使是午休时间,我还通过法院局域网,绝不放弃对该公司所有可能诉讼案件的查询,以尽最大的努力查找到该公司的对外债权和债务。此外,我还与社保中心核对该公司所欠养老保险、医保金的情况,要求破产管理人与所有员工一一核对所欠工资、养老保险、医保金情况,案件的进程缓慢而顺利。

    由于破产案件的审理需要一定的周期,其间公司的职工坐不住了,还出现过集体上访的情况,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我必须“闻风而动”,准备汇报材料,并随时配合相关部门去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不使矛盾激化。在咬牙坚持中,最终案件在两年后彻底结束,公司所有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保金等均全额得到了解决。

    这些年来,我每年办案都在300件左右,成为院里的办案标兵,每次回忆起这起案件,那种紧张和艰辛一直历历在目。做好一个法官不容易,做好一个商事审判法官更是难上加难,因为破产案件牵涉面广、人多,甚至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案情更加复杂。所以,处理这类案件,在要求承办法官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的同时,对法官的大局把握能力,多方协调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破产案件再难,只要承办法官有办好的决心,坚持公正依法办案,也能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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