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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之一: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南徐法庭副庭长顾健
  • 发布时间:2012-03-06 00:00
 

    2011年,顾健同志共审理各类案件605件,连续六年办案数位居全院第一,无一件案件被发回改判,在审理判决大量疑难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基础上,调解撤诉率仍达84.3%,被镇江市中级法院授予镇江市优秀法官,被润州区委授予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他还注意研究和总计审判经验,10月份受镇江中院邀请为全市法庭庭长以及全市法庭全体法官进行交通事故疑难案件培训授课。

   在日常工作中,在审判流程里,顾健同志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庭庭训贯彻到所有的工作中去;在平常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协助庭务管理工作中,顾健同志能自觉地以规范促业绩,严格遵循实体和程序法律的规定,规范运用手中的审判权,公正办案。

    顾健同志延续一如既往的审判质效意识,无论任何案件,都做到办好办快。他注重案件的调解,能调则调,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判决的案件,注意案件审判的质量,判决书的说理。同时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贯穿到审理的各个阶段,绝对禁止自已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非但未能解决矛盾,反而激化或创造矛盾情形的发生。2011年,该同志审理了大量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件,无一件矛盾激化。同时作为审判长审理的29件跑马山家具港侵权纠纷案件,案情复杂,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同时在学习上,该同志总结自己多年来交通事故案件审理的经验,将调研成果进行转化,形成材料,并被上级法院要求为全市法庭法官进行法律培训授课。同时在庭内日常审判工作中,他还协助庭长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全庭疑难案件进行诊断,提出解决方案,今年全庭1800余件案件,除一件二审出现新证据新情况被改判外,全部维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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