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办案标兵之二:丹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林莺
林莺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间6年来,尽心尽职、扎实工作,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丹阳法院民一庭的各项绩效指标位居前列。其本人在2009年获丹阳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林莺以模范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法院工作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从事过民事审判工作的人都知道,民事审判工作琐碎、繁杂、头绪多,林莺同志能够始终保持一颗爱民之心,不厌其烦,耐心工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案件多,人手少的情况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寻求最佳调解途径,2011年,林莺共审结民事案件747件,调撤率达87.13%。在下半年小额速裁工作试点运行后,她能合理调整工作分配,每星期抽调二个工作日赴交警中队进行小额速裁,将大量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消化在该程序,且因该程序简便易行,公正透明,无司法成本,深受交警及百姓爱戴。
林莺同志还积极加强与各保险公司的联系,向他们宣传法律,对他们的行业规定与法律有冲突的地方进行解释,尽可能取得他们的配合,并最大限度地照顾到他们合法权益,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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