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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2017年度拟申报表彰对象公示
  • 发布时间:2017-12-13 00:00
 
 
    2017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在上级法院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法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经逐级推荐,市中院党组研究,拟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申报对象进行表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一、记功的集体
一等功: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等功:丹阳市人民法院
三等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
二、记功的个人
一等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李益成
二等功:句容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师柯
扬中市人民法院新坝法庭副庭长聂道胜
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眭咏梅
润州区人民法院南徐法庭副庭长沈正涛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萍萍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市中院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85319232)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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