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环境修复执行及资金开支情况的公告
(2016)苏11民初258号
关于原告镇江市环境科学学会诉被告吴正仁、吴燕平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一案,本院调解结案。现将该案的环境修复执行及资金开支情况的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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