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拟编入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公示拟编入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
根据申报人自愿申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经研究决定,下列机构及个人(名单附后)拟编入我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自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与我院民二庭或司法鉴定处联系。
镇江中院民二庭:季晖 联系电话:0511-85319153
镇江中院司法鉴定处:邓戎 联系电话:0511-85319263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镇江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拟编入名册名单
一、律师事务所(27家)(按拼音首字母排列)
1、江苏博事达(镇江)律师事务所
2、江苏诚和律师事务所
3、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4、江苏丹正律师事务所
5、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
6、江苏汇瑞律师事务所
7、江苏汇泉律师事务所
8、江苏恒强律师事务所
9、江苏恒闻律师事务所
10、江苏沪宁律师事务所
11、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
12、江苏江洲律师事务所
13、江苏君业律师事务所
14、江苏巨荣律师事务所
15、江苏金荣恒顺律师事务所
16、江苏金矛律师事务所
17、江苏金正平律师事务所
18、江苏路韬律师事务所
19、江苏律威律师事务所
20、江苏民脉律师事务所
21、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22、江苏苏瑞律师事务所
23、江苏学益律师事务所
24、江苏瀛镇律师事务所
25、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
26、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
27、江苏正新律师事务所
二、会计师事务所(10家)(按拼音首字母排列)
1、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
2、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江苏仁和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
5、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江分所
6、句容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镇江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9、镇江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镇江分所
三、个人(8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1、孔宪根
2、许世可
3、刘桂生
4、李承举
5、林 杰
6、汤道平
7、封孝权
8、郭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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