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着眼于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着眼于解决群众民生问题,不断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和人民法庭全部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24名,特邀调解员123名。加强诉前调解,全市共有18342起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调解,调解成功15657件,成功率85.36%。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6.74%,同比上升13.48个百分点。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市中级法院与工商、公安、消协等单位联合出台文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争创无涉诉信访审判庭、争当无涉诉信访法官”活动为抓手,结合“万起案件评查”,扎实开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列入重点清理的27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化解。全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综合排名全省第二位,市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总结表彰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民主。积极争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依法公开立案、审判、听证、执行等环节。开发区法院被评为首批省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完善庭审“三同步”、网络直播、裁判文书上网及网络发言人工作,开通市中级法院外网和“12368”案件信息语音查询系统,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法院开放日,主动邀请并接待人民群众25119人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在全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设立198个民意联系点。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一年来,全市18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8159件。
深入推进司法便民利民。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三解三促”等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扬中法院在人民法庭均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丹阳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四家试点单位之一,积极创新小额速裁机制,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和完善巡回审判工作,全市法院目前已设立巡回法庭20个,巡回审判点51个。一年来,巡回审判20841次,审结案件16118件,其中调解、撤诉13728件。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75.82万元;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生活严重困难的183名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救助资金85.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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