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结束后,市中级法院各部门围绕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讨论,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执行局
1、开展“三个一”学习活动,进一步提升执行能力。开展“三个一”学习活动,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每月开展一次专题讨论,每位执行人员每年至少在全局进行一次专题性执行业务的经验交流。通过学习交流,使每位执行人员成为某一执行业务的领头人,并以此推进全市法院执行业务和执行能力的新提升。
2、强化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完善和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房管、土地、银行等部门的联动,打击被执行人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要充分运用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开曝光等执行措施,动员社会力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进一步严格“四查”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心,正确处理好完成质效指标和群众满意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权利人利益,切实防止和压降涉执矛盾纠纷。
3、发挥执行工作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针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司法建议,促进其依法行政、诚实守信;针对仲裁机构不规范的仲裁裁决,通过司法建议,促进仲裁活动公正、合法、规范。针对我市文化市场和经济活动中侵权纠纷多发情况,对著作权侵权执行案、外观设计侵权执行案、实用新型侵权执行案等知识产权执行案件,精心组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并结合案件执行特点,对我市文化市场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等社会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4、加强监督指导力度,保证全年涉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标完成。制定涉执矛盾集中化解工作巩固提高年实施方案,通过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定期通报全市各法院执行局的信访数量和处理情况,依法对拖延执行、消极执行进行督办、严格依法审查执行异议、复议案件等工作,以及制定《市中院执行案件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不断提高涉执矛盾纠纷化解实效。通过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遏制被执行人的逃避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提高。
民一庭
1、增强和谐司法意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力争调多判少、案结事了。开展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工作,构建民一庭、基层法院进乡村、社区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坚持月度讲评、季通报制度,努力实现全市民一系统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本指标在巩固优异成绩基础上提高。
2、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力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依法服务“两个率先”水平。着眼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注重保障和服务民生。加强对因“房产新政”对房屋买卖、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方面的影响,形成调研报告和司法对策建议,向有关方面提出应对措施,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完善全市法院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宣传,力争打造成全省民事审判一流品牌。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把握好案件审判时机,保证效果。
3、围绕“规定动作狠抓落实、自选动作创新创优”,全力提升民事审判工作质效水平。落实庭长、审判长审判管理职责,完善审判绩效指标管理台账,制定均衡结案工作计划,将全年结案任务分解落实到季度、落实到月、落实到合议庭和承办人。二审民事案件,除庭前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和依法、依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的外,一律公开开庭审理。继续做好小额速裁试点工作。
4、围绕“司法能力提升年”、“双争”活动,全力提升民一庭队伍的整体政治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始终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业内外行为。深化全庭审判人员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撰写裁判文书能力、庭审(听证)能力和调解能力“五项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抓好司法调研和对口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统一执法尺度。
民二庭
1、突出能动司法,全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依法服务大局,为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提高办案法官服务大局的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小微企业的联系工作,走访小微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积极开展服务小微企业的调研工作,抓紧出台服务小微企业的具体工作方案。
2、突出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高度重视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协调优先的理念,注重对审判人员案件调解技巧的培养、训练和丰富,加强案件的调解力度,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运用和谐司法手段,多方联动,着力做好审判工作各个环节的群众思想工作,进一步通过调解结案和公正裁判结案,最大限度满足人们群众新形势下的司法诉求。
3、突出审判管理,坚持把案件审理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着力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努力推行和落实关于加强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诉讼调解的三项制度,通过审判绩效指标管理台账,实时监控各项数据的运行变化,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计划,确保各项工作均衡有序开展。
4、突出对口业务指导,努力提升全市法院系统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出台和完善全市商事审判工作指导意见,以制度调整和规范商事审判业务指导工作;继续推行业务指导联系人制度,实行专人对口对下业务指导,及时搜集整理各基层法院商事审判信息和动态,解决好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行全市法院民二庭庭长例会制度,定期就全市商事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总结,提高审判质量。
5、突出创先争优,全面加强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提升商事审判队伍的整体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以对下业务指导和庭长例会为契机,对全市商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统一执法尺度,提升商事审判工作的的业务水平;激发和增强审判人员的荣誉感与成就感,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和提升。
审监庭
1、确立重点,明确方向,不断增强做好审监工作的责任感。紧紧围绕涉诉矛盾集中化解工作巩固提高年的总体要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处理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减刑、假释制度对促进改造的引导作用,推动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
2、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加强案件审理流程管理,明确分案、开庭合议、裁判文书制作及审签等各个节点的时间要求,通过各个节点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环环相扣、有条不紊的流程链条,确保再审案件在审限内结案。
3、完善机制,深化改革,延伸审监职能作用。积极探索适合再审特点的庭审规则和模式,突出庭审重点,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水平。注意总结审监案件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是搭建“三个平台”,强化“三个服务”(搭建司法建议平台,强化服务大局;搭建横向协作平台,强化服务民生;搭建和谐共建平台,强化服务社会)。
4、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提升审监法官能力素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促进部门全面建设不断升级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