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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裁判文书评查重心向整改方向转移
  • 发布时间:2012-08-15 00:00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两评查”活动“回头看”工作为载体,认真贯彻“找差距、补短板”活动要求,针对裁判文书评查过程中梳理出的问题,将重心向督查整改方向转移,切实有效提升评查质量和效果。

    一是成立督查整改领导小组。正确把握“两评查”活动的目标要求和原则宗旨,及时成立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坚持评查与强化司法能力建设相结合,注重在提升评查效果上下功夫。针对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业务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反馈整改意见,切实防止评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是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对裁判文书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成因,制定对策措施,从易操作的格式不规范问题抓起,向全院印发上级法院有关制作裁判文书技术要求的规定,解决评查中发现的文书格式不统一问题,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意识,以期真正达到岗位练兵的目的。

    三是严把裁判文书“出口关”。严格裁判文书评查标准,明确承办人作为裁判文书的直接责任人,将评查标准融入文书制作过程中,对标找差,自觉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并在送达当事人前再次进行复核。要求签发人严把签发关,从文书格式、事实叙述、证据引述、裁判说理等方面对裁判文书进行全面审核,及时修正不足,确保文书质量。

    四是检验整改落实效果。通过印发文书制作规范、制定常见问题汇总、展示瑕疵差错文书等形式,加强评查成果转化,保证文书评查效果。

    近日,该院对7月20日以后作出的文书进行了抽查,看是否按统一格式规范要求操作,是否再犯之前存在问题,全面检验整改落实效果,推动建立提高文书质量的长效机制。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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