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两级法院审结了多起侵害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在依法惩处违法者的同时,有效维护了消费的合法利益。
以下是我们采撷的相关案例和做法,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希望我们的以案说法能够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强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同时,进一步促进商家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为打造“诚信镇江”做出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
一、超市购物受伤(扬中法院)
2012年9月,扬中法院妥善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受伤诉赔案件,及时维护了消费者杨女士的合法权益。市民杨女士去超市购物,从厕所出来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杨女士以超市未尽安全防范义务导致其受伤为由,向该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超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7万余元。超市方辩称,对杨女士在超市内摔倒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超市已在厕所处铺设了防滑垫,并张贴了注意安全的警告用语。杨女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对进入该场所的每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负有合理的注意和保护义务。尽管被告提供了张贴注意安全的警告用语、铺设防滑垫的照片,但没有拍摄时间,不能证实是在事发前,况且杨女士在超市内摔倒受伤是客观事实。因此,应当认定超市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和保护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杨女士作为成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亦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令超市方于判决生效10日内给付原告3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与被告各半负担。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满意,并当场表示服判息诉。
据悉,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该院干警不仅身穿法袍在法庭公正判案,还积极走上街头、深入田间地头,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旨在提高群众的依法维权保障意识,该院一系列服务保障民生举措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于颖 常文金)
二、低价酒勾兑成高档(句容法院)
将低价酒勾兑并自行灌装成高档酒,昧着良心大赚黑心钱,短短9个月便疯狂售出275箱。近日,句容法院以“3.15”为契机,大力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审理力度,该案被告人张某和刘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1年年底以来,张某明知酒的来路不正,系自行利用回收的白酒瓶和包装盒、采用勾兑的手段将低档白酒灌装为“天之蓝”、“国缘”等高档白酒,仍然伙同他人雇佣刘某驾驶机动车向南京市江宁区、句容等地销售。其中张某参与销售伪劣白酒共计275箱,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1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句容地区商店尚未销售完的假冒伪劣白酒,并在张某暂住地查扣到尚未销售的伪劣白酒共计46箱计价值人民币2万元;而刘某明知张某销售的系假冒伪劣白酒,仍帮其运送,参与销售共计263箱,销售额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
经法官审理认为:张某和刘某在白酒销售中以次充好,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据相关法律做出如上判决。
去年以来,句容法院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审理力度,审结了一批该类案件,其中包括包某生产、销售假酒案值五百余万元的大案要案。3月11日,句容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将该批没收的涉案假酒进行集中销毁。(黄伟 张贝福)
三、空调装好数日即“罢工”(开发区法院)
“多亏了工商、法院同志的调解,没想到你们联手3天就解决了我的揪心事!不然,我这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处理好。”接到5000元赔偿款,镇江新区的王先生感慨地说。
今年1月份,王先生在某商场购买的一台分离式空调,原本想过春节好好享受一下,没想到该空调装好后没几天就开始罢工。王先生多次找商场交涉,没有结果,怒而诉至法院讨说法。3月9日,镇江开发区法院立案庭审查该案后,决定诉前调解,案件立即转入速裁庭。速裁法官结案后,迅速联合共建单位新区工商分局共同化解纠纷,仅用3天时间就调处了该起纠纷。
与工商联手快速化解消费纠纷,是镇江开发区法院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举措。按照通常做法,法院受理消费纠纷案件,要经过立案受理、审理、裁决、送达、执行等多道程序,简易调解也要30天,普通诉讼长达6个月。与工商分局实行共建后,法院对受理的消费纠纷案件,特别是那些争议金额不大的案件,或由行政部门可以调解的案件,根据法院与工商部门达成的协议,实行委托调解,将案件交由工商部门进行调解。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大大简化办案程序,委托工商部门后一般只经过调解和确认两道程序,3-5个工作日就可结案,给双方当事人带来极大方便;另一方面,法院委托的案件中大量既有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也有从之前的双方争议延伸到经营者与生产厂家(供应商)的纠纷,使工商部门调解范围扩大,力度增强,执行率更高。如:消费者刘某房屋装修油漆质量问题案件,该案件中既有消费者刘某与装修单位的争议,也涉及油漆供应商的问题。经过工商部门认真细致调查和耐心调解,仅用4天时间,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三方都很满意。
据悉2012年以来,镇江开发区法院共委托工商部门调解8件,全部案结事了。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消费纠纷处结率达到100%,处理结果双方满意率亦达到100%。(徐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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