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法院牢牢把握依法服务大局理念,主动服务镇江现代化建设,全力保障大项目建设。2012年,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关于为更好更快建设现代化新镇江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主动依法服务和保障镇江“四城建设”,扬中法院出台保障省园博会建设司法措施,开发区法院制定服务中瑞镇江生态园建设工作意见。按照市中级法院今年初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和服务“四大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大局,突出保障民生,强化司法服务举措,依法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保障产业升级、城乡建设、创新创业及民生改善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京口法院实行与重大项目挂钩结对制度,成立三个工作组,选派优秀法官到大禹山创意新社区、科技金融集聚区、镇江制药厂地块等项目部驻点办公,现场提供法律指导,及时调处矛盾纠纷。
各法院依法服务企业,主动送法上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市中级法院召开司法服务小微企业现场推进会,编印资料赠送相关企业,开发区法院设立全省首家小微企业案件合议庭,扬中法院出台司法举措,积极帮助光伏企业度“寒冬”,句容法院主动为该市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全市法院突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导向,有效回应知识产权司法需求,积极促进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法官们主动深入企业、社区和大专院校,宣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市中级法院举办“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讲座,提高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针对我市商业流通领域小微企业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频发,经常被判赔的情况,市中级法院向企业经营者发送了《致我市商业流通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提醒和敦促其合法诚信经营,避免侵权。今年以来,围绕“四大行动计划”,市中级法院及时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主动走访高新企业、农业特色企业,了解知识产权司法需求,努力实现“四大行动计划”中的100个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