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法院更加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便民利民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民生案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坚持“一线工作法”,带头带案下访,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了解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依法保障服务民生。在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中,全市法院领导主动下基层,了解民意、体察民情,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茅仲华院长只身前往丹徒区宝堰镇鲁溪村开展驻点调研,倾听社情民意,对村民反映的用电排水等问题积极反映和奔走,最终为村民解决了困难,村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全部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法庭、乡镇、社区设立96个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站。丹阳法院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及保险行业协会探索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便捷高效、低成本处理模式,市中级法院选派青年预备法官担任导诉员,句容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直通车”,扬中法院形成法院有诉讼服务中心、乡镇有诉讼服务站、社区有诉讼服务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网络,润州法院设立“金山湖”水上巡回法庭,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
部署开展“暖冬行动”,依法妥善审理好执行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等各类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中级法院成立专门指挥领导小组,加大对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的巡回审理和调解力度。京口法院成立清欠农民工工资诉前调解工作室,定期派出法官及时协调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今年春节前,全市法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915件,涉案金额近一亿元,其中,为274名进城务工农民追回工资和经济补偿款641.58万元。
丰富巡回审判内涵,充分发挥灵活便捷的巡回审判工作特点,将巡回法庭开进社区村委、田间地头,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目前,全市法院已设立巡回法庭21个,固定巡回审理点52个,2012年开展巡回审判29725次。市中级法院“便民巡回审判工作模式”获评2012年度镇江市“十佳法治惠民项目”。同时,各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012年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32.3万元,提供执行救助资金5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