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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
  • 发布时间:2013-08-26 00:0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镇江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近日,镇江中院出台《全市法院开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步骤等做出明确规定。

    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传达全国法院和全省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二是结合全国法院特别是上海高院四名干警违纪违法事件以及我市法院干警队伍中暴露和反映出的问题,讨论分析法院工作人员违规违法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新时期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产生的严重危害,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三是组织干警进一步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下发的“五个严禁”规定等廉洁自律重要制度和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打牢勤政廉政思想基础。四是结合部门工作,个人岗位实际,开展自查自纠。一查履行职责中廉政风险;二查执行廉政制度方面有无违规违纪违法苗头和问题;三查群众观念,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找准问题。五是围绕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四个从严”,认真进行整改。

   《方案》要求各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茅仲华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 处、监察室、宣传处等部门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基层法院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突出教育重点,各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找准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良苗头,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完善法院的教育、监督、纠风、惩处各项制度,使干警自律意识进一步强化,确保司法为民、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注重抓好落实,既要做到人员落实,各法院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积极参与,包括组织退休老干部参与活动;同时,确保内容效果落实,按照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抓好教育活动各项内容的落实,努力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收获。通过教育活动,使全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制度执行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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