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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市人大评议意见切实整改
  • 发布时间:2013-08-28 00:00

 

    为全面落实市人大专项评议工作意见,根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项评议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的实施方案》及市人大常委会公正司法专项评议报告,结合镇江法院工作实际,近日,镇江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公正司法情况整改活动方案》,要求全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以人大评议法院公正司法为契机,切实解决全市法院在推进公正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依法服务和保障“四大行动计划”,为加快镇江现代化进程,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整改的近期目标:用两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队伍素质,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通过整改活动,使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活动进一步公开,司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对公正司法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远期目标:在整改基础上,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化建设,把司法活动全面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切实提升司法公信,为镇江市苏南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案》对整改的主要问题和整改的时间、步骤、责任部门等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相关部门、人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区别情况,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说明情况,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要提出合理意见,为下一步整改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整改活动基本结束时,镇江中院将从工作规范是否健全、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是否提高、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专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意见是否得到整改、群众满意率是否提高等方面,对全市法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补课。同时,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等形式,让群众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以此检验整改活动的成效。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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