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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回眸: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
  • 发布时间:2014-01-14 00:00

 

    2013年,全市法院共审结2460件刑事一审案件,3231名罪犯受到了刑事处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2013年9月17日上午9点,京口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在全国引起重大影响,被公安部列为“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全国“打黄扫非办”列为“2013年度挂牌督办案件”的“小女孩论坛”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涉案的1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该院通过网络视频直播了整个庭审过程。11月,该院依法对17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全市法院审结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66人。镇江中院还就涉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与惩治等专题进行调研,梳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法律适用难题,并对案件审理的做法与经验进行分析、总结,为以上领域运行与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对策。

    10月,句容法院审结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入选江苏法院十大典型危害食品安全案例。该案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多种品牌的假冒伪劣白酒获罪,涉案金额五百余万元。上述典型案例的发布,充分展示全省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成效,有效地震摄了违法犯罪分子,对于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切实有效地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全市法院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依法减刑、假释罪犯6042人。年底,在启东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撤销假释案件。对假释期间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的范某撤销假释。范某所在社区的其他社区矫正人员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对此类案件在罪犯所在社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是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具体举措,不仅增加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透明度,而且对其他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此外,各法院积极依照《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的指导意见》,积极和辖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制定实施细则,精心挑选、聘任“合适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

 

 

 

 

 

来源: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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