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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丹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15-01-21 00:00
 
市人民法院院长 卜士凡
二○一五年一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四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执法办案,践行群众路线,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市推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主动对接市委中心工作,对与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的工作、项目和突发矛盾纠纷处置提出法律意见,提供决策参考。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严惩各类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严重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82件,判处罪犯109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13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53人。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引发的涉农纠纷,依法审理农业承包、转包、土地流转等案件,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托诉讼服务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密切关注企业生存发展状况,积极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等司法措施,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权促稳定。对于资金暂时困难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灵活采用执行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走出困境,保障企业稳健运行,防控风险。依法开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及非法金融活动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生态环境。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对在审执过程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增强打击力度。
      二是积极服务保障经济质态优化。准确把握转型升级背景下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及时跟进法律保障,最大限度维护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工作,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利用行业商会的“法官工作室”平台,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座谈交流、法制讲座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高度关注企业连环担保等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及时提出风险预警。审慎处理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构筑司法保护“防火墙”,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注重以判决方式确立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界限和权利边界,努力为交易安全提供确定的规范指引。审结买卖、租赁、运输、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1694件,维护交易秩序;审结借款、保险、票据等金融案件2542件,保障金融安全;审结股权转让、公司解散等诉讼案件19件,推动市场主体不断自我调整完善,提高竞争力。
      三是依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支持与监督并举,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4件,审结77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39件,占判决案件的81.25%。受理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75件,裁定准予执行160件。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个案裁判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判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的9件,占判决案件的18.75%,同比上升10.42个百分点。继续推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良性互动机制和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涉及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结合审判实践,为规范地方性文件的修订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先后为房屋征收、城市广场管理、科技发展资金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的制订提出建议。
      二、紧扣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公平正义
      始终把公正司法、高效司法作为核心要素,不断提升司法工作质效,依法维护涉诉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狠抓审执工作第一要务。全年受理案件16009件,审执结案件1382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15%和8.35%,均创历史新高。面对案件数高位运行的压力和案多人少的矛盾,我院坚持以审判一线和法官为中心,全力保障办案需要,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克难奋进,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230余件,圆满完成各项审执任务,审判质量效率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新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全部充实到一线业务部门,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加强审判管理提升质效,实行审判质效指标定期通报和院庭长分析点评制度,着力提高案件质量,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1.1%,服判息诉率达92.71%,案件质量关键指标持续居于镇江市基层法院前列。加强审判流程动态监控,建立健全催办督办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效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2.73%。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狠抓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权力节点监控,确保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开展对超审限案件、重点信访案件的专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切实保障司法公正。
     二是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促进“阳光司法”,增进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理解和认同。开通内外网查询系统,当事人持立案时的查询密码即可登录法院网站查询本人案件审判流程各个节点信息,查看点播庭审视频,查阅裁判文书等。深入开展“庭审三同步”工作,全年同步庭审录像达4483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庭审直播工作,通过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庭审20场次。加快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全面公开裁判理由和结果,在互联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文书2535篇。建立执行信息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及时发送执行权分权实施的每个步骤以及采取的每项执行措施。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涉案资产拍卖全部实行零佣金,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推进执行标的物处置公开、透明,全年成功拍卖涉案资产12件,金额达1857.38万元。加强法院互联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建设,主动向社会公布法院重要活动和案件审判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210余人来院旁听庭审、参观座谈,“零距离”感受司法。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50名,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744件,一审陪审率达91.41%。
     三是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化诉讼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便民措施。诉讼服务中心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工作日中午正常接待涉诉群众,全年提供法律咨询907次、诉讼指导384次、案件查询978次、判后答疑165次。开通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网上立案、诉讼指导、案件查询、预约法官等远程诉讼服务功能,打造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诉讼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健全设施、改善条件,为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处理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工作效率。妥善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追索赡养、扶养、抚育费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严厉打击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行为,将4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线索。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全年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3.24万元。
     三、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优化司法作风,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法院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全年共有10个集体和6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审判执行、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院结合督导组、作风办反馈的意见,逐一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活动成效。结合制度“六性”审查工作,对涉及司法作风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修订,努力完善防止“四风”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严肃工作纪律 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活动,严格落实市作风办关于纪律作风“28个不”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开展“进村(居)、讲法制、交挚友、听诤言”活动,全院9个党支部深入5个社区、10个企业、6个行政村听取意见建议,发放法律书籍,举办法制讲座,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深化“能力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素质强警”、“创新争先”、“质量效率”、“青年干警培养”、“激励兴院”和“清风正气”等六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为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审判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干警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年培训干警356人次。突出抓好年轻干警的能力提升,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资深法官的示范和传承作用;举办“青年法官论坛”,鼓励并倡导青年法官研讨审判业务,加快青年法官的成长。加强书记员技能培训,对全院聘用书记员进行计算机速录技能与审判专业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书记员综合能力,努力适应日益繁重的审执工作需要。注重应用法学研究和审判经验总结,先后有2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中获奖,1篇案例获全省第七届“金法槌”杯一等奖。
      三是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着力查找并整改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行为、服务保障行为和干警业外行为,努力形成“人人讲规范、事事抓规范”的良好风尚。开展专项审务督察,制定《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审务督察实施细则》,重点督察审执程序、信访接待、裁判文书、司法礼仪、庭审行为是否规范,并对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回头查”,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限期整改,强化督察效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为动力,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法院公正司法工作,认真自查自纠,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办理人大交办信件19件,办结率100%。坚持“经常、主动、深入”的工作方针,加强联络工作,通过邀请视察法院、旁听评议庭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代表监督。全年邀请代表视察82人次、旁听评议庭审67人次,走访、座谈160余人次,向人大代表寄送  工作简报2000余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二是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司法权威。注重与媒体的互动交流,举办媒体见面会4次,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接受监督的开放性。完善民意沟通机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长期关心、支持、监督、帮助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持续超负荷工作使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办案压力,加班加点已成常态,法官的身心健康不容忽视;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还有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增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创造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一五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我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为依法保障我市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顺利推进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立足司法职能,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努力为新常态下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妥善审理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行业保护的沟通衔接,服务创新型经济发展。深化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司法保障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依法打击恶意欠薪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稳定。进一步深化“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多元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院公正司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诉讼周期,尽快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的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优化审判管理模式,创新审判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强化宗旨意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讼渠道,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诉累,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完善网上司法拍卖工作,最大限度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等制度,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执行威慑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进一步推动法院科学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上级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涉诉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是围绕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成效。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长效机制,防止“四风”反弹。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抓好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公正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继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审判权行使。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和廉政纪律,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院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以迎难而上、积极进取的精神与勇气,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作风与措施,更加扎实地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从2013年12月21日起承担京口区、句容市、扬中市、镇江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涉及环境资源的行政、刑事、民事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的集中化审判工作。
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我院于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成为镇江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依法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
我院于2014年5月设立“民事审判第三庭”,负责集中审理知识产权类和环境资源类案件。
庭审三同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化庭审模式,实现庭审“同步录像、同步录音、同步记录”,提升庭审活动透明度和司法公开水平。
网上司法拍卖:法院联合淘宝网对诉讼资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普通民众只要通过实名认证和保证金预缴,无需支付交易佣金,就可以利用淘宝交易平台参与竞拍法院依法拍卖的财产。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我省对于案件数量大,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人民法院(2012年收案数超过1万件或法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干警人数与案件数比超过1:80),要求人民陪审员按照不低于法院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增补。
陪审率:是指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数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数的比例。
“四个平台”:为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我院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依托在各镇(区)设立的诉讼服务站,构建服务基层组织平台;在各行业商会设立“法官工作室”,构建服务企业发展平台;推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构建服务法治建设平台;依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诉讼综合服务中心”,构建类案纠纷利民平台。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法院内外部资源,实现统一调度、快速反应的执行工作平台。依托该中心,法院与银行、国土、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实现“点对点”财产查控,同时,不同法院之间也实现了信息共享。
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指人民法院通过优化审判职权配置、加强和规范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等,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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