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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下乡开庭的路上
  • 发布时间:2015-05-28 00:00

  
    5月19日一大早,丹徒区法院刑庭法官陈进、周珏宇和书记员驱车赶往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于洼社区马圩队巡回开庭。经过二个多小时车程,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伴着泥土的芬芳,法官们在村委会布置好临时法庭。当天审理的是被告人焦某某交通肇事一案。2012年7月18日,被告人焦某某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丹徒区广园路东延线行驶,由于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与伍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伍某某与其本人受伤。经法医鉴定,焦某某、伍某某的头部损伤程度均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认定被告人焦某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焦某某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开庭在即,被告人焦某某受伤未愈,仍在老家治疗,无法来院开庭。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当即决定到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巡回审理此案。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村干部和村民表示:法院下乡开庭,方便了当事人,宣传了法律,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司法真真切切地贴近了百姓的心。
  
    近年来,丹徒区法院紧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注重拓展巡回审判便民、宣传、教育功能,把审判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让百姓打官司省心、省时、省钱,减少百姓诉累。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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