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十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4月20日上午,丹阳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丹阳法院办公室主任符向军主持本次会议,民三庭庭长吉立平、庭长助理吴飞出席发布会。
会前,丹阳法院组织各家媒体现场旁听了一起侵犯商标权案件的庭审,原告北京青花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丹阳司徒某超市侵犯商标权。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当庭给付原告相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原告遂撤回了起诉。
在随后召开的发布会上,吉庭长通报了2017年以来丹阳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庭长助理吴飞介绍了5起典型案例,二人现场回答了与会媒体的提问。
会后,与会媒体参观了陈列室,该室展出了近年来丹阳法院审理的部分侵权案件相关物品,最后庭长助理吴飞接受了媒体采访。
丹阳法院民三庭于2014年4月成立,当年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3件(商标权45件、著作权8件),刑事案件3件;2015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96件,其中民事案件95件、刑事案件1件。2016年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53件,其中民事案件41件、刑事案件2件。
2017年
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件,均是民事案件,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1件、侵害商业秘密纠纷1件、技术转让合同纠纷1件、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1件、著作权侵权纠纷8件、侵害商标权纠纷214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于侵害商标权纠纷,其中涉及“青花瓷”商标白酒88件、“大嘴猴”商标服装51件、“暴龙”眼镜11件、“哈尔滨”轴承9件、“如家”酒店3件、“格力”遥控器2件、 “英雄”钢笔2件、“雀友”麻将机2件。除2件侵害商业秘密纠纷和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目前均已结案,其中判决结案59件、撤诉结案91件、调解结案74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3.66%。而且调解和撤诉案件的当场履行率在90%以上。
2018年
目前,民三庭新收知识产权类案件49件,其中确认不侵权案件1件、侵害著作权案件1件,侵害商标权案件47件。侵害商标权案件中,侵权对象涉及“青花瓷”白酒的40件、 “英雄钢笔”2件、“周黑鸭”卤制品2件、“小南国”餐饮1件、“洋河”酒1件、“大嘴猴”商品1件。
来源:丹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