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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丹阳召开
  • 发布时间:2019-09-28 15:38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净化金融市场秩序,镇江法院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惩处“套路贷”违法犯罪,把治理“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的重要抓手。9月27日上午,镇江法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丹阳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民一庭庭长殷建平,丹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强出席了发布会。1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中院陈敏副院长详细阐述了民间借贷、“高利贷”与“套路贷”的区别。他介绍,当前,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给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镇江法院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是切实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全市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坚持做到除对借据、收据、欠条及银行流水等凭证进行审查外,还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财产变化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对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依法不予支持。

二是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套路贷”虚假诉讼行为。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坚决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坚决杜绝利用民事判决侵占被害人财产。

三是扎实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专门审判业务部门负责案件的全面细致复查,对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与其关联的全部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复查,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非法犯罪的通道。

殷建平庭长发布了四起“套路贷”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并就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强化审查甄别、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强化队伍建设,确保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打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这场硬仗。

(民一庭供稿)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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