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院长汤小夫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9月27日上午,市中院院长汤小夫作为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的上诉案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出庭履行职务。
本次庭审还邀请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人旁听。
上诉人周某英、张某乐作为“天津天狮”传销组织的重要成员,对被骗入传销组织的多名被害人采用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24小时不间断的看管、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强迫被害人接受传销组织所谓“考察”并购买“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产品”(实际并无任何实物)。截至案发前,周某英、张某乐等人共劫取被害人吉某某、杨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8万元,并在劫取财物后继续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此外,上诉人周某英、张某乐等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汤小夫院长充分履行审判长的职责,让检辩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整个庭审紧凑有序,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庭审结束后,市中院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在评议庭审时充分肯定了院庭长带头办案的表率、示范作用,表明了全市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同时建议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和司法公开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
汤小夫院长对代表、委员们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下一步市中院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在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司法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加强司法人员作风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工作。
(刑一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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