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自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镇江法院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培训、宣传工作,完善陪审制度、锐意改革创新,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四周年之际,为增进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注支持,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4月26日上午,镇江中院召开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於剑锋出席会议,并通报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
於剑锋主任介绍,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全市135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结各类案件48392件。广大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有效缓解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压力,对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人民陪审员法》学习贯彻。将人民陪审员法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官培训等课程,引导法官全面、准确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提升法官指引人民陪审员有效参审的能力。借助各种媒介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提升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二是规范选任工作,打造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联合市司法局召开全市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工作推进会,会同市司法局、公安局印发《镇江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选任需求,科学确定名额、严格选任条件、严格随机抽选、严格资格审查,协同做好提请任命、宣誓就职、业务培训等工作,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
三是健全参审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不断完善参审机制,探索建立问题清单制度,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有效参审。市中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十条意见》,健全随机抽取、庭前阅卷、发表意见、结果告知等10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现了由注重陪审案件“数量”向关注陪审案件“质量”转变。
四是强化管理保障,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全面规范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措施。市中院联合相关部门连续两年举办全市人民陪审员骨干培训班,各基层法院结合实际开展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各基层法院均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统一发放人民陪审员徽章,通过微信、QQ群实时发布最新法律法规、开庭排期公告、疫情防控知识等内容,不断增强人民陪审员责任意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人民陪审员法》及其配套性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强化法官指引,进一步健全管理考核,进一步扩大学习宣传,推动全市人民陪审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镇江中院新闻处处长孙彩萍主持会议。发布会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视频短片,市中院人事处处长郑欣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人事处副处长辛利鹏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回答代表、记者提问。部分市人大代表,江苏广电、镇江电视台等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