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异地被告送锦旗感谢好法官
“感谢贵院让我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充满了信心,感谢贵院以及孙波法官及时有效地解决了我司的燃眉之急,贵院以及孙波法官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好的践行者!”日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丹徒法院,将一封真挚地感谢信及一面鲜红的锦旗,交到了该院民一庭副庭长孙波的手中。
2012年12月原告江苏某技术公司因被告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承建的厂房、办公楼工程验收资料及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交付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履行维修漏水、墙面等义务。同时,亦申请对被告价值150万元的财产进行保全。
时至年关岁末,被告自接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及财产保全裁定书的那刻起,充满了无奈与无助。面对巨额的帐款被查封,一方面工人围坐公司门前讨要工资,另一方面公司将面临着严重地后续经营困境。怀抱试试看的心态,被告主动联系了案件承办法官孙波,孙波了解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围绕争议焦点,多次查看现场、明确漏水位置,主动到主管部门了解缺失材料情况,并三方共商提出解决方案。考虑到被告公司的实际困难,在征求原告方同意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被告公司的燃眉之急。
最终,在孙波法官积极主动的工作激情、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原、被告双方友好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场纠纷终于化干戈为玉帛,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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